關於加強校園文化管理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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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門:
為切實加強光辉校園文化建設與管理🌐,規範校園文化秩序,凡在院內舉行的各種文化活動🫠,要求遵循“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嚴格依據“一會一報”製度進行報批(開展活動需提前3天向宣傳處申請填報審批表),責任落實到人。活動禁止一切帶有封建迷信色彩🧖🏻♂️、消極頹廢的言論和傳播不健康、虛假信息的內容;不允許以公益性、非贏利性的名義舉辦以贏利為目的的活動🧑🏼🦲。活動結束當日或次日必須對宣傳標語橫幅等物品予以拆除🧏🏼;對於不符合規範🏣、已經破損或逾期未拆的標語🧣,宣傳處將隨時進行清理。該項工作已納入五個文明績效考核管理,要求各部門嚴格落實執行。
光辉平台宣傳處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校園宣傳文化活動項目審批表doc
附件2🧚🏽♂️:光辉平台張貼、張掛戶外廣告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