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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前位置: 首頁» 新聞中心» 通知公告

    關於認真組織學習省、州紀委有關文件通報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5-09-27 閱讀次數:
     關於認真組織學習省、州紀委有關文件通報的
    通       知
     
    光辉各部門:
    近日,省、州紀委下發了《省紀委“十項禁令”》、《關於違反作風建設規定的46起典型問題通報》、《關於2015年湘西州查處的違紀違法典型案件通報》(見附件)。各部門要結合實際組織傳達學習,貫徹好省、州紀委通報精神,特別是要把通報的問題作為反面教材抓好警示教育。全體教職工要對照通報的問題,從修身、律己、用權、創業、謀事、做人六個方面,認真查找“不嚴不實”的問題。要對通報的問題進行認真剖析、深刻反思,並從中吸取教訓,知敬畏、明底線、受警醒,切實做到心中有規矩,言行守規矩,辦事講規矩。
    各部門於9月25日前將學習貫徹情況書面報送院紀委。
     
     
    2015年9月21日
     
     
    附件1:
     
    省紀委“十項禁令”
     
    全省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金融機構和各級黨員幹部
    嚴禁違規收送月餅、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電子紅包等;
    嚴禁違規公款吃喝;
    嚴禁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
    嚴禁借各種名義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的旅遊、度假和高消費健身、娛樂活動;
    嚴禁違規使用公車或向其他單位和個人借車;
    嚴禁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
    嚴禁違規舉辦節日慶典活動;
    嚴禁參與賭博活動;
    嚴禁出入私人會所;
    嚴禁向下級機關單位或企事業單位轉嫁、攤派和報銷費用及其他違規違紀行為。
     
     附件2:
     
    關於違反作風建設規定的46起典型問題通報
     
    按照省紀委統一部署和《湘西自治州紀委2015年度作風督查工作方案》(州紀〔2015〕13號)文件要求,今年6月份以來,州紀委監察局針對“四風”突出問題,持續加大糾治力度,組織相關部門對全州9個縣市(區)、16個戰線、102個副處級以上單位以及28個鄉鎮作風建設情況進行了4次明察暗訪,各縣市紀委監察局也積極開展了明察暗訪,現將暗訪發現的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一、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問題
      1、2015年6月9日,花垣縣龍潭鎮黨委副書記、人大主席石銳,邊城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長曾建勛,民樂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麻克文,道二鄉黨委委員、人武部長張光钜以及花垣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副大隊長邱振芾等5人接受民營企業邀請出入歌廳,參加有異性提供有償陪侍服務的娛樂活動。其間,石銳、曾建勛在公共場合與一同唱歌的社會人員劉某某發生沖突,並致雙方造成人身傷害,在社會上產生惡劣影響。花垣縣紀委監察局於8月20日對石銳、曾建勛、邱振芾、麻克文、張光钜等5名涉案人員的有關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
    二、公務用車違規使用管理問題
      2、6月21日,州審計局駕駛員楊偉(臨聘人員)因私擅自駕駛州審計局公車(車牌號為湘U00076)到懷化市沅陵縣辦事,違規公車私用,州審計局對楊偉予以辭退。
      3、6月21日,鳳凰縣水利局駕駛員田儒定因私擅自駕駛縣水利局公車(車牌號為湘U-30968)到吉首市辦事,違規公車私用,受到警告處分。
      4、7月21日,暗訪發現龍山縣洛塔鄉人民政府長期租用2臺社會車輛作為公務用車,未簽訂有效租車合同。龍山縣紀委對洛塔鄉黨委書記黎敏進行誡勉談話,並責成洛塔鄉人民政府予以整改,規範用車。
      5、吉首市工商聯副主席向文東長期借用其他單位公車,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三、違規操辦人情宴請問題
      6、州供銷聯社副調研員姚建東先後於1月8日、10日分兩次為女兒操辦婚宴,違反規定超範圍超桌數宴請,8月份被州紀委立案調查。
      7、8月23日,瀘溪縣洗溪鎮人民政府正科級幹部印家聖因購房違規操辦宴請,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8、6月28日,瀘溪縣科技局司機(工勤人員,黨員)鄧洪明違反規定在瀘溪縣城某酒店為其母親操辦70壽宴,受到警告處分。
      四、“庸懶散”問題
      9、6月18日上班時間,州工商局個體監管科主任科員張軍在電腦上觀看電視劇,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10、6月17日上班時間,州農村合作經濟管理局辦公室工勤人員麻莉在鐵路家屬區打麻將,受到警告處分。
      11、6月3日上班時間,花垣縣畜牧水產局科教站幹部李萬和躺在辦公室椅子上睡覺,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12、6月3日,花垣縣長樂鄉工會主席、社會事務服務站站長梁利霞(當天的值班領導)未經許可擅自離崗回縣城辦私事,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15、6月4日上班時間,瀘溪縣公路管理局安全股負責人張勇在辦公室電腦上玩遊戲,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16、6月3日上班時間,瀘溪縣林業局集體林權製度改革辦公室主任李建華在辦公室電腦上看電視,受到警告處分。
      17、6月3日上班時間,瀘溪縣第五中學教師汪衛生出入茶樓,受到警告處分。
      18、6月4日上班時間,保靖縣醫療生育保險管理服務局大廳窗口稽查人員彭正川擅自離崗,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19、6月3日下午上班時間,保靖縣大妥小學工作人員向宇(借調至保靖縣教育局財務股)在辦公室上網玩撲克遊戲,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0、6月3日上班時間,保靖縣實驗小學教師尚俊青(借調至保靖縣教育局師訓股)在辦公室上網玩QQ遊戲,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1、6月3日上班時間,保靖縣農業局經作站站長彭利平在辦公室瀏覽股市行情,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2、6月3日上班時間,保靖縣農業局植保植檢站農藝師王兆付在辦公室電腦上看電視劇,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3、6月3日上班時間,保靖縣農業局農業環境保護站農藝師田國凱在辦公室電腦上玩象棋遊戲,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4、6月3日上班時間,保靖縣農業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工作人員李小豐在辦公室電腦上玩QQ撲克遊戲,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5、6月3日上班時間,保靖縣交通局農村交通建設技術咨詢服務站技術員彭鵬在辦公室瀏覽遊戲網頁,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6、6月3日上班時間,保靖縣民政局救災股工作人員彭鵬在辦公室電腦上觀看娛樂視頻,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7、6月3日上班時間,保靖縣糧食局辦公室副主任科員張紹翠在辦公室電腦上瀏覽股票行情,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8、6月3日上班時間,保靖縣水利局質監站站長左誌強在辦公室電腦上看小說,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9、6月3日上班時間,保靖縣水利局建設站技術員朱自坤在辦公室電腦上查看與工作無關的信息和圖片,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30、6月3日上班時間,保靖縣政務中心財政局非稅局窗口工作人員胥宗輝在政務中心窗口辦公電腦上觀看圍棋比賽視頻,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31、6月3日上班時間,保靖縣能源局辦公室主任金川在辦公室玩手機遊戲,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32、6月4日上班時間,保靖縣人社局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服務中心窗口工作人員向斐然在工作崗位上打瞌睡,被解除勞動關系。
      33、7月22日上班時間,吉首市太平鄉政府便民服務大廳工作人員王家根在辦公電腦上看電視劇,受到警告處分。
      34、瀘溪縣潭溪鎮政府幹部姜葉青2015年7月13日至20日向單位主要領導口頭請假後,未履行相關手續,5天均未簽到,潭溪鎮人民政府對姜葉青作出扣除績效獎2000元的處理。
      35、7月23日上班時間,鳳凰縣廖家橋鎮政府安監站工作人員姚本軍在辦公室玩手機遊戲,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36、7月21日上班時間,古丈縣古陽鎮人大副主席向代軍在辦公室看與工作無關的視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7、永順縣澤家鎮便民服務中心民政窗口工作人員塗小軍2015年7月20日請假逾期未歸,且未履行相關手續,致使該鎮民政窗口工作無法開展,造成群眾辦事難,受到警告處分。
      38、永順縣勺哈鄉安全生產服務站工作人員張澤雲2015年7月20日未經請假擅離崗位,曠工1天,受到警告處分。
      39、7月22日上班時間,暗訪發現吉首市排吼鄉政府幹部管理不到位,多人在吉首辦事,但無具體說明,吉首市紀委對排吼鄉鄉長張勛、鄉紀委書記劉毅予以約談。
      40、7月23日上午上班時間,暗訪發現鳳凰縣茶田鎮政府12人未簽到,鳳凰縣紀委對茶田鎮黨委書記江春、鎮長田儒進予以誡勉談話。
      41、7月23日下午上班時間,暗訪發現鳳凰縣新場鄉政府辦公室考勤管理不規範,政府5名幹部因私請假,簽到表上註明為在縣城辦事,沒有如實登記,鳳凰縣紀委對新場鄉黨委書記楊朝暉、鄉長熊焱予以誡勉談話。
      42、7月23下午上班時間,暗訪發現鳳凰縣廖家橋鎮政府幹部去向登記不規範,有代簽到情況,鳳凰縣紀委對廖家橋鎮黨委書記龍誌勇、鎮長田和平予以誡勉談話。
      43、7月23下午上班時間,暗訪發現鳳凰縣沱江鎮政府幹部簽到不規範,有代簽到情況,鳳凰縣紀委對沱江鎮黨委書記田儒勇、鎮長張斌予以誡勉談話。
      44、7月20日下午上班時間,暗訪發現古丈縣山棗鄉政府幹部管理不規範,7月20日有10人沒有簽到,且有提前簽到及假條無領導審批情況,古丈縣紀委對山棗鄉黨委書記田祝軍、鄉長詹光寅予以誡勉談話。
      45、7月20下午上班時間,暗訪發現古丈縣巖頭寨鎮政府幹部簽到不規範,有漏簽和代簽情況,古丈縣紀委對巖頭鎮黨委書記李宗貴、鎮長張書民予以約談。
      46、7月20日督查發現,龍山縣農車鄉人民政府日常管理不規範。值班表中一名幹部調出數月未及時調整;值班表僅有1張,人員分4組,但未明確分類,也沒有安排具體值班時間。龍山縣紀委對農車鄉黨委書記張佰龍予以誡勉談話。
    在中央三令五申強調紀律和作風要求的情況下,以上單位和個人仍然漠視規定、頂風違紀,受到嚴肅追究和處理,教訓十分深刻。各級各部門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進一步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整肅幹部紀律作風,做到令行禁止,警鐘長鳴。中秋、國慶“兩節”將至,“四風”問題易發多發,中央紀委再次就作風建設作出部署,省紀委重申了“十項禁令”,州紀委下發了《關於貫徹落實省紀委嚴明中秋國慶期間有關紀律要求的通知》(州紀發〔2015〕12號),各級各部門要迅速對“兩節”期間作風建設作出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層層傳導壓力,堅決防止“四風”反彈回潮。
     
     
     
     
     附件3:
     
    關於2015年湘西州查處的違紀違法典型案件通報
     
    2015年以來,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按照省紀委、省監察廳和州委、州政府的統一部署,進一步加大紀律審查工作力度,嚴肅查處了一批發生在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的違紀違法案件。現將今年查處的9起重大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1、州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歐天國(正處級)公車私用、失職瀆職、貪汙案。2015年6月29日,州紀委決定對歐天國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7月1日對其采取“兩規”措施。經查,2007至2014年期間,歐天國利用自己擔任州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職務便利,在采購救災、救濟物資中,采取虛構合同、虛報價格等形式,多次套取救災、救濟專項資金據為己有,數額巨大。同時,歐天國還存在公車私用、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為。鑒於歐天國的貪汙問題已經涉嫌犯罪,2015年8月,州紀委將歐天國案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並建議按程序免除歐天國的州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等職務。目前,歐天國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免職事項正按程序辦理中。
    2、吉首市經開區黨工委原書記易榕(副處級)違規收受紅包禮金、受賄案。2015年3月25日,州紀委決定對易榕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並采取“兩規”措施。經查,易榕在擔任吉首市經開區管委會主任及吉首經開區黨工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項目開發商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及紅包禮金,數額巨大,情節嚴重。2015年5月,州紀委將易榕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並建議按照程序免除易榕黨內外一切職務。目前,易榕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3、州臺辦副主任譚曉斌、州委統戰部民宗科科長向萬芬共同貪汙扶貧資金案。2015年5月,州紀委對譚曉斌、向萬芬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經查,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間,譚曉斌任州委統戰系統駐鳳凰縣山江鎮下茶村扶貧工作組組長、下茶村黨支部第一書記,向萬芬任扶貧工作組組員。2013年1月,根據有關規定,譚曉斌、向萬芬兩人所在工作組要從山江鎮下茶村正式撤退,譚曉斌、向萬芬沒有按要求與下茶村進行賬務清理和財務交接,當發現扶貧工作組還有資金尚未使用和工程資金尚有結余時,譚曉斌便與向萬芬商量將該款私分,向萬芬表示同意。譚曉斌、向萬芬采取虛開工程發票等形式,將尚未使用的災後重建資金20萬元和下茶村煙基項目結余資金15萬元私分,其中譚曉斌分得18萬元,向萬芬分得17萬元。該案已由檢察機關向人民法院正式起訴,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4、吉首市房產系統腐敗窩案。2012至2014年,在實施吉首市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過程中,吉首市房地產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冉穎,副局長楊育軍等人在收受了房地產開發商的賄賂後,不按規定程序進行公開招標、未走基本建設程序,直接指定掛靠建築企業施工,並由企業為主導確定項目對象和實施區域。由於冉穎、楊育軍等人的嚴重不作為、亂作為,造成本應是惠民工程的城市棚戶區改造工程變成了工程建設領域無人監管區和腐敗重災區,大量工程資金被挪用、虛報、套取,涉及貪腐的金額達400余萬元。其中,原黨組書記、局長冉穎收受賄賂及紅包禮金180余萬元;原紀檢組長周煒收受賄賂35萬元;原副局長楊育軍收受賄賂10萬元;原住房保障股股長朱新武收受賄賂80余萬元。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張述彪,副局長黃勇也因涉嫌受賄被吉首市紀委立案調查。2015年6月,吉首市紀委經報請市委同意,決定給予冉穎等人開除黨籍處分,同時按程序免除所任職務,並將冉穎、楊育軍、周煒等5人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古丈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梁世槐貪汙、受賄、挪用公款案。2015年6月,州紀委對梁世槐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並對其采取“兩規”措施。經查,梁世槐在擔任古丈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利用其分管刑偵、擔任專案組組長等職務便利,收受現金,為刑事案件當事人在少交非法所得、減輕刑事處罰等方面謀取利益;同時,梁世槐在擔任案件專案組組長期間,指使他人將專案組繳獲的涉案資金和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保證金數10萬元轉其個人股票賬戶用於炒股,並將其中部分資金據為己有。鑒於梁世槐的行為已經涉嫌犯罪,2015年8月,州紀委將梁世槐案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並建議按程序免除梁世槐的古丈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等職務。目前,梁世槐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古丈縣委、縣政府已經按程序免除了梁世槐的古丈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職務。
    6、鳳凰縣城區景區行政管理執法局暴力執法案。2015年8月15日,鳳凰縣城區景區行政管理執法局在旅遊整治執法過程中,由於執法行為不規範,演變成暴力執法,導致張家界永安國際旅行社導遊周三勝被毆打致傷,造成嚴重不良影響。8月24日,鳳凰縣紀委監察局決定對鳳凰縣城區景區行政管理執法局局長廖鴻全、副局長張和平、旅遊執法大隊長楊正文、執法隊員楊再良等人立案調查。8月25日,縣紀委監察局決定,並報縣委、縣政府批準,給予廖鴻全行政警告處分;給予張和平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給予楊正文撤職處分;給予楊再良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參與毆打的執法隊員舒勇峰、輔助執法人員田中華、楊誌強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製措施。
    7、瀘溪縣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胡軍民貪汙案。2015年6月,瀘溪縣紀委決定對胡軍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經查,2011至2012年期間,時任瀘溪縣農業局局長胡軍民安排時任瀘溪縣土肥站站長楊某某實施“節水農業”和“測土配方”國家農業項目,並授意楊某某通過偽造采購肥料合同、虛增采購價、虛開發票等方式套取農業項目資金8萬元,胡軍民將其據為己有。2015年5月28日,瀘溪縣人民法院以胡軍民犯貪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2015年7月,瀘溪縣紀委監察局決定,並報縣委、縣政府批準,給予胡軍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8、永順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一庭庭長劉祖全挪用公款案。2015年2月6日,永順縣紀委決定對劉祖全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並於2015年4月20日將劉祖全案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經查,2011至2013年期間,在承辦尹某等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過程,劉祖全作為案件的主辦法官,挪用案件先予執行款及賠償款進行營利性活動或其他使用,數額巨大,情節嚴重。2015年5月15日,經永順縣紀委決定,報縣委批準,給予劉祖全開除黨籍處分,並建議縣人民法院黨組按程序免除劉祖全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一庭庭長職務。目前,劉祖全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9、保靖縣國土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工會主席向桂珍(正科級)貪汙案。2015年2月,保靖縣紀委對向桂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並於2015年6月對其采取了“兩規”措施。經查,2005至2013年,保靖縣國土資源管理局原副局長向桂珍利用分管企業改製業務便利,先後參加了長潭電站、縣供銷聯社、縣水泥廠、縣百貨公司、縣酉水苗圃、縣飲食服務公司、縣福利廠等7家企業的改製工作。在參與改製的過程中,向桂珍向主管改製辦的領導提出報銷工作經費的要求,在征得同意後,便私下收集辦公用品、汽油、住宿、餐費、食品、酒等發票,私自冒用國土局測繪隊隊長石某某名義虛開測繪費發票,冒用水利局原局長彭某某名義開據維修費發票,相繼多次從縣長潭電站等7個企業的改製工作組中套取資金10多萬元,並據為己有。鑒於向桂珍的行為已經涉嫌犯罪,2015年6月24日,保靖縣紀委將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並建議相關單位免除向桂珍的黨內外一切職務。目前,向桂珍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上述9起案件是我州2015年查處的十分典型的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歐天國、易榕、梁世槐等人的所作所為,徹底背離了黨的宗旨,喪失了共產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應有的操守和品格,踐踏了黨紀和法律紅線,在社會上產生了嚴重不良影響。對案件的查處,充分體現州委、州紀委全面從嚴治黨、堅決懲治腐敗的決心。全州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從中吸取深刻教訓,以案為鑒,自警自省,做到拒腐防變,警鐘長鳴。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要進一步強化“兩個責任”落實,更加科學有效地預防和懲治腐敗。要著力加強對黨員幹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和重要崗位黨員幹部的監督,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全力營造我州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