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行動計劃
授權發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
新華社北京6月11日電
國家人權行動計劃
(2012-2015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二0一二年六月北京
目 錄
導 言
一🤾🏿♂️、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
(一)工作權利
(二)基本生活水準權利
(三)社會保障權利
(四)健康權利
(五)受教育權利
(六)文化權利
(七)環境權利
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
(一)人身權利
(二)被羈押人的權利
(三)獲得公正審判的權利
(四)宗教信仰自由
(五)知情權
(六)參與權
(七)表達權
(八)監督權
三、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和殘疾人的權利
(一)少數民族權利
(二)婦女權利
(三)兒童權利
(四)老年人權利
(五)殘疾人權利
四🤶🏼🤵♀️、人權教育
五🧚🏽♂️、國際人權條約義務的履行和國際人權交流與合作
(一)國際人權條約義務的履行
(二)國際人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六✌🏽、實施和監督
導 言
製定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是中國政府落實尊重和保障人權憲法原則的一項重大舉措♙,對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努力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自2009年《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頒布實施以來,中國公民的人權意識明顯增強🧑💼,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保障得到全面加強,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保障更加有效🐍,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和殘疾人的權利得到進一步保障,國際人權領域交流與合作日益深化✶,各領域的人權保障在製度化、法治化的軌道上不斷推進,中國人權事業的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的製定、實施和如期完成,得到人民群眾的普遍歡迎和國際社會的廣泛好評😪。
近年來,中國政府堅持以人為本🧕🏿,妥善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巨大沖擊和重大自然災害的嚴峻挑戰🗝,積極解決發展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堅定不移地推進人權事業🙇🏽♂️,人權狀況持續改善。堅持將保障人權與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結合起來,不斷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製度安排,大力促進就業,加快發展多項社會事業,推進基本服務均等化🚴🏻♀️,逐步健全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初步建立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和覆蓋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衛生製度框架,不斷發展文化教育事業,有效保障全體社會成員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堅持將保障人權與加強民主法治建設結合起來🤷🏼♂️🙍🏼,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製改革,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有力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堅持將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原則貫穿於立法、行政和司法各個環節之中👩🦼➡️,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和製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和人權保障的各個方面實現了有法可依✌🏽。
應該看到🐍,當今中國仍然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依然突出🚴🏿,受自然、歷史、文化🦹🏻♂️🤏、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影響和製約👨🏿💼🧖🏻♀️,中國人權事業的發展還面臨諸多挑戰🧘🏻,實現充分享有人權的崇高目標任重道遠。
2012-2015年是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也是加強人權建設、實現人權事業快速發展的重要時期💇🏼♂️。為此,在認真總結經驗的基礎上👇🏼👮♂️,中國政府製定《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簡稱《行動計劃》)🧘,明確2012-2015年促進和保障人權的目標和任務。
製定和實施《行動計劃》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結合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將人權事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結合起來,順應各族人民過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繼續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權🪭、發展權放在首位😷,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權利和利益問題,切實保障公民的經濟👨🏼🚒🗳、政治、社會和文化權利👨🦰,促進社會更加公正、和諧,努力使每一個社會成員生活得更有尊嚴🤵🏿♀️、更加幸福🚏。
製定和實施《行動計劃》的基本原則是🥮👱:
——依法推進原則。根據憲法關於“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原則📆,遵循《世界人權宣言》和有關國際人權公約的基本精神,從立法🤯、行政和司法各個環節完善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法律法規和實施機製,依法推進中國人權事業發展🧚🏽。
——全面推進原則。將各項人權作為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促進經濟、社會、文化權利與公民權利、政治權利的協調發展🪆,促進個人人權與集體人權的協調發展🏌🏻♂️。
——務實推進原則🥰。既尊重人權的普遍性原則🧑🏼🍳,又堅持從中國的基本國情和新的實際出發,切實推進人權事業發展。
實施《行動計劃》的目標是💂🏿:
——全面保障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采取積極措施,更有效地保障全體社會成員的工作權利、基本生活水準權利、社會保障權利🃏、健康權利、受教育權利、文化權利👶🏼、環境權利,努力使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使發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體人民🏝。
——依法有效保障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維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加強人權的司法保障,促進司法公正🖋;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充分保障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和殘疾人的合法權益。進一步保障少數民族享有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等方面的平等權益💁🏿;努力促進性別平等🧑🏿🏭,消除性別歧視🤸♂️;切實保障兒童的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權利;完善老年人社會保障製度,加快推進老年人服務體系建設;發展殘疾人事業👨❤️👨,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
——廣泛開展人權教育。繼續開展對公務人員的人權培訓;在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多種形式的人權教育;在全社會普及人權知識,不斷提高公民的人權意識😣。
——積極開展國際人權交流與合作。認真履行國際人權條約義務🧑🏻🦽👨🏼🚒,深入參與聯合國人權機製工作💇🏽♂️,繼續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與各國開展人權對話、合作和交流。
經國務院批準並授權,現將《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予以公布。
一、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
繼續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放在首位。采取積極措施,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著力解決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提高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保障水平,努力使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
(一)工作權利
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完善工資製度☂️,全面推行勞動合同製度,改善勞動條件,強化勞動安全,保障勞動者的工作權利。
——落實就業優先戰略🏋🏻♀️。2012-2015年👳🏽♂️🫷🏽,年均城鎮新增就業900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製在5%以內。促進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促進農村勞動力有序外出就業和就地就近轉移就業。
——完善工資製度。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製,穩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長13%以上,絕大多數地區最低工資標準達到當地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40%以上。建立健全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機製和企業工資支付保障製度。促進農民工與城鎮就業人員同工同酬。
——修改勞動合同法。全面推行勞動合同製度。到2015年,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
——改善勞動條件。加快勞動標準體系建設,規範勞動定額標準管理。落實帶薪休假製度。
——實施安全生產戰略📔。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到2015年🧑🌾,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市以及高危行業中央企業應急平臺建設完成率達到100%👛,重點縣達到80%以上。到2013年,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和商貿8個工貿行業規模以上企業均達到安全標準化三級以上🥢;到2015年,交通運輸、建築施工等行業領域以及冶金等8個工貿行業規模以下企業均實現安全標準化達標😛。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死亡人數以及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事故起數均明顯下降。公開安全生產信息。設立舉報信箱,統一和規範“12350”安全生產舉報投訴電話。
——實施職業病防治法。繼續落實《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設定的職業安全健康指標。
——面向城鄉勞動者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培訓🦨。力爭使新進入人力資源市場的勞動者都有機會接受相應的職業培訓🧑🏿🦲,使企業技能崗位的職工得到至少一次技能提升培訓👨🏼🍼。推動各地建立職業技能實訓基地。到2015年⚱️🚄,全國技能勞動者總量達到1.25億人,其中高技能人才達到3400萬人🛳,占技能勞動者的比例達到27%左右❗️🆚。
——完善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體系和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機製。強化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充分發揮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的作用,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結案率達到90%。
(二)基本生活水準權利
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調整收入分配格局,實施扶貧開發攻堅工程,完善基本住房保障製度,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權益,提高公民基本生活權利的保障水平。
——保持城鄉居民收入實際增長和經濟增長同步🧑🏿🎤。2011-2015年,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7%,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分別年均增長7%以上🚴🏼♂️。調整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
——落實《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逐步提高扶貧標準。實施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扶貧攻堅工程,對2.4萬個村整村推進。開展農村貧困勞動力實用技術培訓。堅持自願原則,對生存條件惡劣地區扶貧對象實行異地扶貧搬遷。繼續在邊境地區🆘、地方病嚴重地區👧🏼、災後恢復重建地區以及其他特困區域開展扶貧開發試點📦。繼續開展科技扶貧👨🦽➡️,推進科技特派員農村科技創業行動💂🏿🧔🏻♀️。大力發展貧困山區林業,2015年貧困地區森林覆蓋率比2010年底增加1.5個百分點,力爭實現貧困農戶一戶一項增收項目。
——製定基本住房保障條例🥶。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管理、退出等製度8️⃣。加快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設🐠,推進城鎮棚戶區改造👾,力爭使城鎮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得到基本解決🪼,新就業職工住房困難得到緩解,外來務工人員居住條件得到明顯改善。到2015年,全國保障性住房覆蓋面達到20%左右。加快林區、墾區、煤礦等棚戶區改造😐。“十二五”期間改造林業棚戶區(危舊房)81.53萬戶🅰️。
——幫助貧困農戶解決基本住房安全問題🔙。繼續發揮政府補助資金的引導作用🪝,建立農村危房改造長效機製👷🏼♂️。2012-2015年,累計幫助500萬貧困農戶的危房改造。
——落實《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建立健全房屋征收法規政策體系,切實維護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